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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本周六至下周三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5-2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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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周六至下周三实行机动车单双数行驶限制

限制出行时间:

2016年12月17日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

管制区:

绕城高速东环段与太榆路以西(武宿高速出口至晋中路段)

环城高速北环路段以南,

绕城高速西环段及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

小牛线、鱼谷路以北道路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

旅行限制:

对所有在限制区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日、双日行驶管理措施

具体来说:

单日允许使用以奇数(1、3、5、7、9)结尾的车牌;

偶数日允许使用偶数(2、4、6、8、0)的车牌(如数字结尾为英文字母,则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货运车辆在限制区域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通行和单双号限制规定。

下列机动车不受交通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校车、大型通勤客运车辆; 执行任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和拖车; 环卫车、园林、道路养护专用作业车、殡葬专用车、纯电动汽车(以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源,电动机驱动)。

采取交通限制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太原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继续有效。 对于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晋中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1级(红色)预警。 2016年12月15日24时起重污染天气,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限制出行时间:

2016年12月16日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

管制区:

仅限大学街以南、四丰街以北、环城东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的道路。

旅行限制:

所有进入限制区域的机动车,按照车牌最后号码进行限制。

12月16日的交通限制包括以“1”和“9”结尾的号码。

12月17日的交通限制包括以“2”和“8”结尾的号码。

12月18日的交通限制包括以“3”和“7”结尾的号码。

12月19日的交通限制包括以“4”和“6”结尾的号码。

12月20日,限制以“5”和“0”结尾的号码。

12月21日,限制以“1”和“9”结尾的号码。

在限制区域道路上行驶的货车实行“通行证”管理规定。

下列机动车不受交通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校车、大型通勤客运车辆; 执行任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和拖车;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用作业车、殡葬专用车、纯电动汽车(以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源,由电动机驱动)。

交通限制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对违规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临汾重污染天气对机动车实施单双号临时交通管制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6号和《临汾市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5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机动车实行单双数限制。 现将临时交通管制公告如下:

控制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将于2016年12月16日14时至21日(预计)解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管制区:

临汾市城市规划区:108国道以西(不含)、高铁大桥以东、高河大桥以南(含)、南环路以北(不含)。

交通限制:

(一)所有施工车辆、运渣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停止使用; 限制所有黄标车和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 限制范围内的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最后号码实施限制行驶(含临时号牌)。

(二)限制性机动车号牌以单日通行证结尾的奇数,以偶数日通行证结尾的偶数号牌照的。

(三)单双号时段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四)外省市及外县市机动车进入临汾市区时,实行单双数限制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五)在公务车辆限行机动车单双号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基础上,降低公务车辆通行率30%。

(六)下列机动车不受交通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校车、大型通勤客运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拖车、矿山救援车、执行任务的军用车辆; 生鲜水果、蔬菜、鲜奶运输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用作业车、殡葬专用车、纯电动汽车(以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源,由电动机驱动)。

(七)各县、市交通限制措施按照各县、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调度指令执行。

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 对于违反交通限制和管制措施的行为,这是自2016年11月25日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以来首次,采取措施的将给予处分。依法给予警告,第二次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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