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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曝光5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5-06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 颜淑敏)针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家车公共维修等问题易发的特点,为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3月25日,省委纪检监察部公开曝光近期5起私人使用公车案件。 公车和私家车的典型问题如下:

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高俊廷的公交车私用存在问题。 2018年4月5日清明节,高俊廷擅自开启封存的公交车,驾车返回家乡灵石县扫墓,并报销了相关费用。 2019年1月,高俊廷受到党内警告,并责令其报销相关费用。

省交通执法局网络监控中心主任孙明江就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孙明江将单位唯一一辆公车作为私家车,多次驾驶该车办理私人事务。 此外,孙明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11月,孙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并责令退还车辆使用费。

晋中市安监局安全二科科长张毅就其私家车的公共维修问题提出了疑问。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张毅利用扶贫工作队公务车加油卡管理的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家车辆加油12次,共计3300余元。 2018年12月,张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责令退还相关款项。

忻州市代县残联主席李华提出了自己私家车的公共维修问题。 李华利用职务便利,于2017年12月14日、4月24日、2018年9月12日3次使用公司官方加油卡为自家车辆加油,共计700余元。 2019年2月,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相关款项。

临汾市尧都区香县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范鹏辉就其私家车的公共维修问题提出了疑问。 2017年5月,范鹏辉调任象县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后,未按要求及时归还原单位公务加油卡。 截至2018年1月,他曾多次使用该加油卡为自己的车辆加油。 2018年12月,范鹏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相关款项。

(严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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