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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招聘】徐州医科大学招聘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试、考察和体检

(一)考试

1.考试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2.考试组织

(1)笔试

本次考试1-2号岗位,5-14号岗位设笔试环节。1-2号岗位笔试内容以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为主,5-14岗位笔试内容以高校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1-2号、5-14号岗位:下一考试环节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组织参加资格复审,如某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3人,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3-4号、15号岗位:考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供核验: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个人详细简历;

③所有高等教育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本(专)科、硕士、博士,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经历证明等材料;

⑤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单位及岗位、参加下一考试环节的人员姓名等信息。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招聘空缺时,不再递补。

(3)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成绩满分100分,1-2号、5号岗位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不形成竞争,合格线为70分;3-4号岗位成绩合格线70分,若不形成竞争,合格线为75分。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8-9、11-14号岗位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不形成竞争,合格线为70分;15号岗位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不形成竞争,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5)实践技能操作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不形成竞争,合格线为70分。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和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2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30%;

3-4号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30%;

5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

6-7号、10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60%;

8号、14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3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30%;

9号、11-13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5号岗位总成绩=面试*40%+实践技能操作*60%。

(二)心理测试

1. 所有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1-2号、5-14号岗位排序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3-4号岗位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总成绩和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15号岗位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2.因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

1.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缴纳。

2.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

3.不能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262032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262246(工作日)

19352898813(工作日)

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2024年通用类岗位招聘汇总表--挂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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