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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4-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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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

暑期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各市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暑假相关工作,经综合研判,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暑假安排

1.义务教育学校(民办):7月6日至8月31日放假八周,9月1日开学。

各级各类幼儿园放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2、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7月6日至8月23日放假7周,8月24日开学。

暑假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 初中新生军事训练应当纳入社会实践或者选修课程。 学校不得利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3、初三和高三分别在中考和高考后进入假期。

4、高中生将于7月28日至29日参加2020年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放假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局和各级中小学必须严格遵守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放假。 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一对一准确了解师生假期健康状况和行踪。 学校要通过致家长公开信、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向家长提出疫情防控举措,普及防疫知识,宣传各项防控措施,对学生假期校外生活进行有效监管。

3、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预防工作。 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各级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要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知识和安全意识。自我预防能力; 要加强学校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要向全体学生下发《暑期安全教育责任书》,并组织家长签字。

4、暑期期间严禁违规补课。 严禁放假期间中小学和各级教师以任何借口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在校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校外场地补课。或姓名; 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民办学校为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有偿辅导、培训班。 假期期间学校不得联合或向民办学校出租校舍开办各类补习班。 各普通高中可自8月1日起组织今年秋季即将升入高三的学生接受为期不超过3周的文化课免费辅导。

5、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补课行为。 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非法补课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监管,对违法补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旷课或其他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行为。 我们一起来调查一下吧。

6、科学引导学生假期生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 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各级中小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家校沟通配合,合理安排暑期作业,提倡安排有利于学生的活动型、实践型、探究型作业,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愉快的暑假。

各级中小学校不得擅自为学生订购省级教材、教具《目录》以外的任何版本的《暑期作业》。

临汾市教育局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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