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招聘2018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岗位的公告
为切实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助,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汾市办法[2015] 】32号),《临汾市人力资源按照《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县级发展公益性岗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临人社函[2017] ] 439号),我县拟开展公益性岗位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50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申请人须具有我县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作普通高校的困难档案由我县人才中心托管。 毕业。 实习大学生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未到期的,不得报名。
2.招聘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依靠贷款入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贷款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三、报名方式
采取统一集中的现场报名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
注册所需文件及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打印版(彩色)表到教育部指定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7、《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县政府网站下载);
8、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 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至下午3:00至下午6:00)。
五、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中心。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1、考试:报名完成后,采用笔试方式择优录用,考试时间120分钟。 主要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时事与政治、计算机应用与国情、省情、科技与人文、就业创业知识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于7月10日至11日期间持身份证到县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指定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递补。
4、检查: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检查对象。 检查要全面了解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 还将对候选人提供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5、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6、岗前培训及协议签订:入职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为期三年,正式就职。
七、管理与治疗
1、招聘岗位均为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管理机制。 他们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职工或计划外职工。
2、录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3、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本县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400元)列支岗位补贴,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发放(发放基数为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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