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据省卫健委10月30日通报,2022年10月29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通过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的。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4: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10月2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10月29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病例均已闭环转运至扬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疗管理,目前病情稳定。
初步排查,10月26日以来4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如下:
10 月 26 日:
8:00,高邮市高沙园老社区巷内核酸采样点;
16:38-16:45,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南门快速点;
18:47-21:47,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2号楼103室。
10 月 27 日:
07时30分,高邮市高沙园老社区巷内核酸采样点;
9:18-9:59,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附近林某房产;
高邮市文化宫路2巷23号12:30-16:40;
16:50-16:55,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快递点。
10 月 28 日:
8:16-8:36,高邮市府工桥路2号苏果超市(高邮北海店)1楼;
11:00,高邮市台北路核酸采样点。
对于上述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12345报告,并配合落实人流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离开高邮市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控制措施。 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无锡
无锡市疫情防控公告第169号
10月30日凌晨,我市惠山区在重点人员“排查”过程中,发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阳性人员。 在城乡层面,迅速开展溯源、核酸采样和隔离管控,严格落实相关场所和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
经查,10月22日、24日、26日、28日阳性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无锡主要活动涉及惠山区阳山镇蒲照村联盛印染厂、无锡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港有限公司。 与感染阳性人员有交叉活动的人员,要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者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卫生健康等防疫措施。监控。 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隐瞒、谎报个人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那些陪伴时空的人都会被分配一个黄色代码,叫做“苏康码”。 请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按要求实施五天内五次核酸检测,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 黄码人员必须到专门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或者在区域核酸检测后错峰采样。 外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公民如发现家人、亲友有上述情况,应督促、提醒落实主动报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增强防范意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及时接种疫苗,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附:阳性感染者移动轨迹
10月26日
0:00-9:2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9:20-10:40 惠山区阳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40-11:00 惠山区阳山吉百家餐厅
11:00-24:0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16:23 惠山区蒲照村委会北核酸采样点
10 月 27 日
0:00-18:5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18:50-19:00 惠山区阳山丁庄菜市场
19:00-24:0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10 月 28 日
0:00-17:4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17:25 惠山区阳山镇东方路53-1号核酸采样点
17:40-18:00 惠山区阳山丁庄菜市场
18:00-24:0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10 月 29 日
0:00-8:5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8:50至9:40,从联盛印染厂骑电动自行车经陆中北路、丁庄路、西陆路、阳山西路、桃溪路到达无锡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港有限公司。
9:40-18:10 无锡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港有限公司
18:10-19:00 骑电动自行车至惠山区阳山镇蒲照村联盛印染厂
19:00-24:00 惠山区阳山镇朴照村联盛印染厂
无锡市 COVID-19 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30 日
苏州
苏州市疫情防控公告2022年第191号
10月29日0时至24时,苏州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地确诊病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隔离发现。
本地无症状感染者1:
是10月27日第188号通报中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被发现处于隔离状态。 地址为昆山市玉山镇五莲路228号宿舍楼。
经排查,发现该人被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地点:玉山镇玉阳路366号。
上述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病情稳定。 目前排查的相关场所和相关人员已落实管控措施。
我们提醒广大公众,如果您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切接触者、亚密切接触者等疫情防控协助相关电话(信息)外地联系人等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 “或如实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情况,并配合落实流动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告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要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扩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近期居住在高、中、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人员、省外来(返)苏人员特别是新疆维吾尔族人员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山东省福州市、山西省枣庄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省、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安徽省合肥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等有疫区生活史的来(返)苏人员应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提前自主申报,或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报告,配合“落地查”。 对省外进(返)人员每三天进行3次检测,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澡堂等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检查责任,督促和提醒在省外(返)人员做好“抵检”和“三天三检”,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员要尽快排查。 报告。
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将实行“黄码”管理。
广大群众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收新冠疫苗。 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鼻涕、咽痛、嗅觉和味觉丧失、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按照规范程序服用做好个人防护。 就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上海
市卫健委今天上午(10月30日)通报:2022年10月29日0时至24时,本地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9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6例感染。 该人是在隔离控制期间被发现的。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以下地区风险等级调整城市(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地区调整并按照国家要求从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开始计算):
一、疫情风险地区(4)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商城路357号CITIGO环阁酒店(10月29日发布)
浦东新区周浦镇里仁村13组(10月29日发布)
徐汇区斜土路街道日惠二村及其零陵路北门沿线商铺(大木桥路-茶陵路双号)(10月29日发布)
静安区临汾路街道江阳南路466弄17、18号
2、疫情低风险地区(4)
除中、高风险地区外的下列街道、镇的其他区域: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10月29日发布)
浦东新区周浦镇(10月29日发布)
徐汇区斜土路街道(10月29日发布)
静安区临汾路街道
浙江省
10月29日0时至24时,11个城市报告新增本地阳性病例3例,其中集中隔离点发现病例2例,检查站截获病例1例。 所有案件均已采取控制措施。
11个城市无新增确诊病例。
11个城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 其中,本土病例3例(嘉兴市2例、台州市1例)。
山东省
2022年10月29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新增本地确诊病例3例,其中青岛市1例,为省外进入山东人员,经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枣庄市1例集中隔离点检测; 滨州市1例为省外入境山东人员,经跨区域联动排查发现。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84例,其中枣庄市19例,集中隔离点检出18例,重点人员筛查检出1例; 东营市8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 济宁市8例,全部为集中隔离点检出病例; 临沂市7例病例中,集中隔离点检出5例,高风险地区检出1例,中风险地区检出1例; 聊城市7例病例中,6例为集中隔离点检出(其中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通过筛选关键人员; 德克萨斯州6例,集中隔离点检出3例,重点人员筛查检出1例,辖区检出高危病例1例,主动检出1例; 淄博市检出5例,其中高风险地区检出4例,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 威海市发现5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 日照市发现5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 青岛市发现4例,集中隔离点检出3例(其中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1例为省外入境山东人员,经筛查发现关键人员; 济南3例,均为集中隔离点检出(其中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 潍坊市3例,社区筛查检出2例,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 滨州重点人员排查检出3例 检出2例(其中省外返鲁人员1例),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 菏泽市1例为省外进入山东人员,经重点人员排查发现。
安徽省
2022年10月29日0时至24时,安徽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例(合肥长丰县1例、瑶海区1例、庐阳区2例、包河区2例)(其中包河区2例是通过重点人员排查发现的,其余为隔离人员)。
来源:健康江苏、南京发布、苏州发布、无锡发布、扬州发布、上海发布、浙江发布、健康山东、健康安徽
最新风险等级提醒
丹阳发布公众号对话框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鑫潮人力资源服务 鄂ICP备2024037685号-1
地址: EMAIL:admin@admin.com
Powered by PHPYun.